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有哪几种?
1、直接质押贷款模式
因前述问题的种种制约,能够接受企业知识产权直接质押的商业银行少之又少,个别银行因为经营理念或领导的创新意识比较强,愿意采取这种“银行+企业知识产权”的直接贷款模式,收到了很多企业的追捧和好评,但是很难大面积的推广和效仿。
2、间接质押贷款模式
这种模式是引入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向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担保服务,企业把知识产权反担保给担保公司,该种模式比较普及,但是在此种模式下,企业的知识产权和银行之间没有一点关系,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且引入担保公司后,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混合模式
很多商业银行迫于政策的压力,不得不开展一些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产品,为了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债权人往往要求贷款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把企业的其他有形资产一起抵押,这是目前大部分银行喜欢采用的模式。但是能够这样捆绑贷款的企业往往门槛要求较高,拥有土地、房产的企业,就算没有可以质押的知识产权,也能比较容易的获得银行贷款,真正有需求的企业往往因为没有可捆绑的资产而被银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