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形成因素

按照资源属性,可以把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景观(地文景观、水域风光、气候天象、生物景观)和人文景观(文物古迹、民俗风情、城乡风貌、现代设施、宗教文化、文学艺术、饮食购物)两大类型。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既有明显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一般要经过人工的开发,或多或少带有人文因素;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往往要以自然景观为基础,并与其特色相协调。

旅游资源的资源属性和管理级别

按照管理级别,我国旅游资源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四种类型。世界级的旅游资源主要包括: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和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的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业部批准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国家地质公园等等。省级旅游资源主要包括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等;市(县)级旅游资源主要指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旅游资源的类型和管理级别,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品位的高低,是其价格形成的价值基础,是价格确定的主要因素。

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

旅游资源的空间范围、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客观条件,以及国家政策导向、旅游发展状况等动态条件,直接决定了开发的前期投入和投资回报效果,是确定旅游资源价格的重要因素。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形成因素

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需求

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使用和收益是一个投资大、周期长的过程,投资者对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需求,直接决定其交易价格。对于已有一定开发程度的旅游景区,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是确定其经营权的价格的重要因素。现有收入的确定应从总收入中扣除计算周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本。

旅游资源经营权年限

任何旅游资源经营权总是与一定经营时期相联系的,经营时间的长短主要由现有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同时也与资源开发建设的投资规划有关,一般为30-50年不等。

综合上述因素,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形成可由下列公式一、公式二表示:

公式一:P=I(1+i%)t

公式二:P=1/3A(α+β+γ)t

其中:P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公式一只适用于旅游景区经营权价格确定;公式二适用于所有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

I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当年,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income)。

i%代表旅游景区自开发以来,旅游景区现有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

t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年限(单位:年)。

A代表旅游资源年评估价格(assessedprice),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类型和级别确定。

α代表旅游资源开发条件系数,其大小在。和1之间。

β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需求系数,其大小在0和1之间。

γ代表其他影响因素系数,其大小在0和1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