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准则依据有哪些?

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的准则依据主要包括: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这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规范,对资产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报告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这是对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的文件,强调了评估师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保护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这是对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的文件,包括评估计划、现场调查、价值估算、评估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4. 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对资产评估工作也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还可能存在特定的评估准则和规范,如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这些准则和规范也会对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出具行为进行指导和约束。

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准则依据有哪些?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不超过一年的,才可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但是,对于追溯性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并不因评估基准日后资产价值的变动而改变资产价值。因而,现行业对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结论的有效期已产生一个共识,那就是无有效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