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数据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 数据资产评估》

第八条 相同的数据资产,由于其应用领域、使用方法、 获利方式的不同,会造成其价值差异。因此对数据资产商业 模式的关注,可以帮助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了解数据资产活动获取收益的方式。目前以数据资产为核心的商业模式主要有:

(一)提供数据服务模式:该模式的企业主营业务为出 售经广泛收集、精心过滤的时效性强的数据,为用户提供各 种商业机会。

(二)提供信息服务模式:该模式的企业聚焦某个行业, 通过广泛收集相关数据、深度整合萃取信息,以庞大的数据 中心加上专用的数据终端,形成数据采集、信息萃取、价值 传递的完整链条,通过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形式获利。

(三)数字媒体模式:数字媒体公司通过多媒体服务, 面向个体,广泛搜集数据,发挥数据技术的预测能力,开展 精准的自营业务和第三方推广营销业务。

(四)数据资产服务模式:通过提供软件和硬件等技术 开发服务,根据用户需求,从指导、安全认证、应用开发和 数据表设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数据开发和运行保障服务,满 足用户业务需求,提升客户营运能力。并通过评估数据集群 运行状态优化运行方案,以充分发挥客户数据资产的使用价 值,帮助客户将数据资产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

(五)数据空间运营模式:该模式的企业主要为第三方 提供专业的数据存储服务业务。

(六)数据资产技术服务模式:该模式的企业为第三方 提供开发数据资产所需的应用技术和技术支持作为商业模式。 例如,提供数据管理以及处理技术、多媒体编解码技术,语音语义识别技术,数据传输与控制技术等。

第九条 数据资产的法律因素通常包括数据资产的权利 属性以及权利限制、数据资产的保护方式等。关注数据资产 所有权的具体形式、以往使用和转让的情况对数据资产价值 的影响、数据资产的历史诉讼情况等法律因素情况,可以帮 助评估专业人员判断法律因素对数据资产价值的影响程度。

第十条 数据资产的经济因素通常包括数据资产的取得 成本、获利状况、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市场应用情况、市 场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竞争情况等。通过对经济因素情 况的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判断经济因素对数据资产 价值的影响程度。

第十一条 数据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存在隐私保护方面 的风险。部分数据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产生损害国家安全、 泄露商业秘密、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数据资产在实际应用 中需要考虑合法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此类事项对 数据资产评估的影响。

第三章 数据资产的评估方法

第十二条 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 和市场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第十三条 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 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数据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应 当注意方法的适用性,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者某种顺序 进行选择。 成本法是根据形成数据资产的成本进行评估。尽管无形 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先天具有弱对应性且其成本具有不完整性, 但一些数据资产应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存在一定合理性。 收益法是通过预计数据资产带来的收益估计其价值。这 种方法在实际中比较容易操作。该方法是目前对数据资产评 估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方法。虽然目前使用数据资产直接取 得收益的情况比较少,但根据数据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数据, 还是能够对部分企业数据资产的收益进行了解。 市场法是根据相同或者相似的数据资产的近期或者往期 成交价格,通过对比分析,评估数据资产价值的方法。根据 数据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可以利用市场法对不同属性的数 据资产的价值进行对比和分析调整,反映出被评估数据资产 的价值。

第十四条 对于成本法,数据资产的价值由该资产的重置 成本扣减各项贬值确定。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或者评估值=重置成本 -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第十五条 使用成本法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时,首先要根据数据资产形成的全部投入,分析数据资产价值与成本的 相关程度,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然后要确定数据资产的重 置成本。数据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 税费。合理的成本则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

第十六条 在成本法中,数据资产的取得成本需要根据创 建数据资产生命的流程特点,分阶段进行统计。尽管数据资 产的存储、分析、挖掘技术复杂多变,但目前普遍使用的流 程可以概括为四步,即数据采集、数据导入和预处理、数据 统计和分析、数据挖掘。其中,数据采集属于数据资产获取 阶段,后三个步骤属于数据资产研发阶段。 数据获取可能是主动获取,也可能是被动获取。数据主 动获取可能发生的成本有:向数据持有人购买数据的价款、 注册费、手续费,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数据时发生的市场调查、 访谈、实验观察等费用,以及在数据采集阶段发生的人工工 资、场地租金、打印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被动获取的数 据包括企业生产经营中获得的数据、相关部门开放并经确认 的数据、企业相互合作共享的数据等。从企业角度看,被动 获取的数据如果要形成数据资产,还需要企业自身进行大量 资源数据的清洗、研发和深挖掘,在数据获取阶段企业付出 的成本较小,因此在获取阶段,可以只考虑发生的数据存储 等费用,成本重心落在数据资产研发阶段。研发阶段发生的成本通常包括设备折旧、研发人员工资等费用。采用成本法 进行数据资产评估时,需要合理确定贬值。数据资产贬值主 要包括: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第十七条 在传统无形资产成本法的基础上,可以综合考 虑数据资产的成本与预期使用溢价,加入数据资产价值影响 因素对资产价值进行修正,建立一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成本 法模型。成本法模型的表达式为: P=TC×(1+R)×U 其中: P—评估值; TC—数据资产总成本; R—数据资产成本投资回报率; U—数据效用。

第十八条 在上述评估模型中,数据资产总成本TC表示 数据资产从产生到评估基准日所发生的总成本。数据资产 总成本可以通过系统开发委托合同和实际支出进行计算, 主要包括建设成本、运维成本和管理成本三类,并且不同 的数据资产所包含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比例是不同的。 因此,每一个评估项对数据资产价值产生多大的影响,必 须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权重。其中建设成本是指数据规划、 采集获取、数据确认、数据描述等方面的内容;运维成本 包含着数据存储、数据整合、知识发现等评价指标;管理成本主要由人力成本、间接成本以及服务外包成本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