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评价与商标评估有什么不同?

(4)从评估或评价方法看,商标评估是预测未来,品牌评价只承认现在。

关于商标评估,在我国有通过国家有关文件确定的方法,如市场法、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其中收益现值法采用的比较多。所谓收益现值法,其本质是根据现在资产预测未来资产价值收益。

世界最有价值品牌评价恰恰相反,它是根据已经实现的市场价值(收益),反扒你应该拥有多少资产才能获得现在的收益。减掉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其超值部分,就是由品牌所带来的。在这里,强调的是销售收益,因为用资产收益来研究品牌,距离较远。特别针对我国的现状,资产流动性很差,大量的无效资产在闲置。用资产收益来研究企业的经营能力是合适的,而研究品牌就有很大的模糊性。

我们的方法进在研究了世界最有价值品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确立的。详细方法可参看长虹评价案例的专门文章。

我们认为,商标评估用现在资产和效益水平来预测示来资产价值,其实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评估,依据的是现在的设备能力、未来将增长的能力或可能的市场潜力,近几年的利润水平,将其收益进行折现。市场竞争的程度是越来越激烈了,技术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预期收益能否实现?

世界最有价值品牌评价强调的是已经实现的东西。因此它的价值不是预测未来,表明的恰是现在的品牌市场竞争能力或影响力。

(5)从评估所具务的法律效力看,在国际上,无论是哪种需要,评估机构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在我国,涉及国有资产或重大项目,只有经过在国资管理部门进行评估立项和确认,其评估结果才具备法律效力,而评估的前提必须是交易需要。我们所进行的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从评估目的看,不是直接的交易需要,从评价对象年,除了国有企业还有集体、股份制、中外合资企业品牌,无需立项与确认,也不需要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它完全是一种比较研究和发展研究,提供的是市场上较有影响的品牌各自的市场竞争力,及其竞争力的比较和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