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造价评估过程中发现大量采用开源代码该如何处理?

问:现在一个软件开发人员,一天可以写多少代码行数,有没有什么标准?

答:没有标准,不同开发语言差别也很大,如果是C++/Java这样的语言,全生命周期算大概一人天30-50行(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等),如果只是说程序员,而且只写不改,一天写几百甚至上千行代码也是可以的。

问:那软件代码的复用的问题,有没有什么处理办法?比如在软件造价评估中发现大量采用开源代码,或者类似利用Java的开源代码?

答:使用开源代码倒没也什么,但是甲方要关注法律风险(很多开源软件并不是无条件开源,比如有些是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的,或者用于商业用途要支付额外的费用以获得授权。管理严格的甲方会要求供应商给出所有用到的开源软件或代码的清单,同时附上相关版权声明)。对于成本评估,复用度/吻合度的评判通常还是从业务视角看,当然也会考虑行业惯例。例如新版本和旧版本中类似的功能,同一版本中相近的功能,无论代码是否重用,都会调整复用度/吻合度。另外就是评估一些常见系统、常见功能时(例如门户网站、普通的系统管理功能等),会考虑行业通常情况对复用度/吻合度酌情调整。

软件造价评估过程中发现大量采用开源代码该如何处理?

问:软件造价评估过程中,A系统从B系统抽调数据的情况该如何计数?比如:A系统有一个统计指标表,B系统有一个明细表,A系统的指标是从B系统抽取来的,用户只关心A系统的指标,对于这种情况,A系统识别一个ILF,还是识别一个ILF+一个EIF?

答:A系统维护这个统计指标表吗,感觉是从B系统拿业务数据明细到A系统生成统计表,这个时候A系统计EIF+EO就行了。

问:如果A系统要在统计的基础上维护,A系统多识别一个ILF,那这个EIF还要识别吗?

答:如果报表可以维护,则计ILF,作为业务明细的EIF还是要计的;注意下,如果是既引用又维护同一个业务对象,则优先计ILF,不再计EIF,例如:业务系统A从人事系统B引用了机构信息,同时又在本系统维护了机构信息,则只计ILF,这与你的例子是不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