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成立公司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出资。那么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根据国家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法律规定,除了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资产外。”根据本规定,开设公司时,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出资。那么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需要评估。
根据新公司法:“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资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虽然现金出资不再需要验资,但如果使用知识产权投资,仍需要评估。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股东之间的一致理解是不够的,价值需要根据评估机构的分析报告来确定。
2.评估机构。
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也不能找任何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因此,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知识产权时,要注意评估机构的资质。
3.具体权利。
商标、专利、著作权可以作价出资。
公司的信誉、特许经营权有时被视为知识产权的范围,但依法不能作价出资。
4.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不能给自己增资。
有些公司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非常有价值,所以我想把这些商标拿走评估专利价值,增资,这是不允许的。
对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不是股东的资产。出资还是出资,.增资也是指股东出资或增资,而不是公司自己出资增资。
因此,无论公司的知识产权有多有价值,都不可能自己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