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评估:著作权、专利、商标评估办法和流程

《专利评估》

(1)前期沟通:了解专利评估的目的和意愿;

(2)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专利评估目的、专利评估范围、专利评估基准日及委托方的各项要求;

(3)现场勘察,了解专利产品法律、技术、产业等因素及发展规划等状况;

(4)指导企业填报评估资料;

(5)市场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相关市场需求,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产业政策、行业信息等;

(6)专家论证,评定估算,报告三级审核;

(7)出具专利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完善报告;

(8)出具正式专利评估报告。

《商标评估》

第一,成本法。在传统无形资产评估中评估形成商标权投入的价值,详细阐述了商标权的成本价,这一系列成本累积就能获得商标权的重置成本。

第二,市场法。在市场法中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发现不管从交易的价格还是从调整价格来看,都有一种可比性,从而引出无形资产评估中商标参考的方面是具有可量化心以及参考物,因此,在评估中,商标承载的商品都大致相同,不论是在交易时间还是在交易地点,都会被称为相似的交易参照物。

第三,收益法。收益法通过商标评估价值,商标未来收益商标折现率,商标预期收益年限等方面,商标所有者承担风险,可预测的货币化,从而真实反映商标价值,使资产预期产生较大的偏差。

第四,实物期权法。实物期权法是在评估价值的过程中合理纳入其灵活性,更加适用于盈利模式的传统行业,不受公司未来收益变化的限制,在评估过程中,其外部环境的无规律变化,在实际价值由创意类的发展,其自身的特点通常具有成长性,难被预测收益波动等显著特征,鉴于这二者的特点,选择输入起来,对创新价值评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鉴于实物期权法形成对资产本质的正确认识,在具体主观性小参数,易得简单,等诸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