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如何申请办理?

5、关于及时办理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

申请一级需具有15名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建议申请机构在申请一级前,及时为即将到期的房地产估价师办理延续注册,避免在一级申请的受理、审核过程中,因部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到期而导致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

6、关于填报房地产估价业绩信息

(1)填报方式:根据《关于启用网络版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拟申请一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需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系统”(网址:http://gjxydaxt.cirea.org.cn/),按要求取得系统使用权限后,在线填报近6年内的房地产估价项目信息。

(2)业绩要求:通过资质系统提交一级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机构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应当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以上。未达到要求的,将不能通过系统提交一级资质申请。

(3)填报范围:凡是申请机构出具的,由申请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署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均应当作为信用档案信息上报。申请机构上报的信用档案中,必须有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房地产估价项目信息。

7、关于提交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

申请机构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不需要自行提交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省级初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除外)。经审核部门审查,申请机构的其他各项基本条件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部门将在申请机构上报的信用档案中随机抽查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申请机构按要求及时提供被抽查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不同资质等级机构的执业范围有何规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执业吗?

答:可以。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